伊拉克金融牌照与监管路径
伊拉克金融牌照申请、收购与持续合规|仁港永胜唐生
伊拉克页面整理央行、证券委员会及保险总署分业准入核验及相关监管边界,适合需要评估申请注册、现成持牌主体收购、控制权变更或持续合规安排的项目方。伊拉克实行按活动和主管机关分业的国家级金融准入制度。伊拉克中央银行(Central Bank of Iraq,CBI)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外汇兑换/外币买卖中介及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伊拉克证券委员会(Iraqi Securities Commission,ISC)负责证券市场、经纪公司及资本市场中介;保险总署(Insurance Diwan)依《保险业务监管法第10号(2005年)》负责保险、再保险及保险中介监管。财政部页面亦确认保险总署承担保险业监管职责。 本档案将公司设立、普通商业登记、AML/CFT报告义务、银行账户、技术供应商、支付代理、交易所会员或营销许可与实质金融牌照严格区分。贸易部公司注册处明确说明,本地公司、外国公司分支及贸易代表处可办理公司登记;该登记不自动授权银行、支付、外汇、信贷、证券、保险或虚拟资产活动。CBI公开通知已禁止使用银行卡和电子钱包从事各类数字货币投机及交易,并说明数字货币在伊拉克不受法律、监管或技术规制;因此,本研究不虚…
本文由仁港永胜(香港)有限公司拟定,并由唐上永(唐生)业务经理提供专业讲解。监管要求以主管机关最新公开资料及个案书面确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