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金融牌照与监管路径

奥地利金融牌照申请、收购与持续合规|仁港永胜唐生

奥地利页面整理FMA 金融许可及相关监管边界,适合需要评估申请注册、现成持牌主体收购、控制权变更或持续合规安排的项目方。奥地利是欧盟及欧洲经济区(EEA)成员国。本方案仅覆盖奥地利,不把公司设立、GISA 商业登记、监管沙盒准入或境外/离岸注册误述为金融牌照。奥地利金融市场管理局(FMA)是大部分本地金融机构的国家主管机关;对吸收公众可偿还资金并自营放贷的 CRR 信用机构,FMA 负责受理及准备工作、欧洲中央银行(ECB)在单一监管机制下作出许可/撤销决定。获奥地利或其他 EEA 本国主管机关授权的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支付机构、基金管理人和 MiCAR CASP,在相应欧盟制度与通知程序条件下可使用“欧洲护照”;护照不是自动全球许可,也不替代目标国的消费者保护、税务、营销及其他强制性规则。 行业核对结论:银行、吸收存款和商业放贷适用 BWG/ECB-FMA 银行许可;支付、收单、汇款、支付发起适用 ZaDiG 2018 支付机构/PISP 许可,账户信息服务适用 FMA 注册;电子货币适用 E-GeldG 2010 电子货币机构许可。奥地利不存在可脱离上述制度单独销售的“MSB/外汇牌照”:汇款属于支付服务,银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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